把药品放在扫码灯下,“嘀”声即可显示药品基础信息、生产信息、类别属性、厂商信息等,从源头上破解药品耗材非法倒卖、重复销售等问题,真正的完成“一药一码”。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正陆续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
药品追溯码是印制在药品包装盒上的20位唯一代码,由数字、字母、文字、条码组成,相当于每一盒药品的“身份证”,用于唯一标识药品的销售包装单元,可通过支付宝扫码或码上放心网络站点进行查询。追溯码分为一级追溯码(药品最小销售包装)、二级追溯码(药品中包装)、三级追溯码(药品外层包装,如此类推),分别用来标识最小销售包装药品、中间独立包装药品和外箱独立包装药品。药品追溯码采用一物一码,即使相同的药品每一瓶的编码也是不一样的。
近期,医保局提出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此医保局局长章轲表示,“1”是基础信息平台,其中就包括“一药一码”——每一个药盒上都有一个追溯码,将来要能够追溯到每一盒药的流向,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药”。此外,在9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推动高水平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章轲也曾提出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为促进医保监控持续升级,近5个月内,医保局领导班子在调研中曾多次强调推进药品溯源码应用。
8月底,国家组赴新疆及兵团启动医保基金飞检,期间,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带队开展基本医保参保、信息化标准化、药品追溯码应用等工作调研。
8月中旬,章轲带队赴吉林调研,调研组在吉林会同财政、审计部门与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器械供应商代表交流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并调研药品追溯码应用情况。
8月中旬,章轲在广西开展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入推动药品追溯码应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7月底,医保局副局长颜清辉带队赴安徽调研期间,调研组指出,要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积极推动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引导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对接智能监管子系统开展事前提醒,用现代化大数据手段助力监管精准高效。
5月下旬,黄华波带队赴福建厦门开展药品追溯码应用相关工作调研。黄华波强调,要充分的利用好共建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先行先试有利条件,积极探索全场景、全环节、全口径赋码、扫码、归集码、结算用码的新生态。
5月初,章轲在其赴新疆的调研中指出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追溯码使用,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
天津市:9月18日起,新销往天津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采平台实时上传追溯码;新收货的药品,配送企业应在药采平台实时上传追溯码。
此外,9月25日起向医药机构发货的药品,配送企业应在药采平台制作随货单时,实时上传追溯码;未开展药品网上采购的医药机构,配送企业需手动上传发货信息及追溯码。同时今年1月1日以来销往天津的药品也须在9月25日前上传追溯码。
江苏省:在9月30日前完成维护在江苏省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药品(包括挂网销售药品和未挂网在销售药品)有关信息以及按照省招采子系统提供的文件模版,生成药品追溯码关联关系文件并上传的工作。
山东省:9月中旬,山东省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现场会在日照召开,通报了全省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情况。会议指出,山东省已经具备全方面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的信息化基础,但距离国家局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各级医保部门要与定点医药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主动解决采集过程中反馈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药品追溯码信息“应扫尽扫”,按规定上传。
重庆九龙坡区:9月初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入库、门诊发药环节追溯码采集工作已在9月展开,其中,门诊发药环节追溯码采集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入库环节追溯码全量信息采集上传须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同时对追溯码上传率低,工作开展不好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范畴。
贵州省:9月上旬,贵州省医保局召开全省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部署会。会议强调,做到有码药品耗材应采尽采,药品耗材应录尽录,错码药品耗材应退尽退,时间及分阶段工作方面,参考重庆九龙坡区医保局9月初的通知。
沈阳市:7月8日,沈阳市462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工作,推进三级、基层、民营各类型13家医疗机构试点,采集上传购药信息25.16万人次,药品追溯码数据47.31万条。
陕西省:7月8日,陕西省全面推动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接入定点医药机构3.1万余家,接入率超80%,追溯码信息上传超2000万条。
河北省:7月8日,河北省共有21697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医保服务协议,正在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的药店有7247家,接入率达34%。
目前,包括天津、山东、贵州、重庆、江苏、四川、内蒙古、广西、陕西、安徽等十余省均已就省或地市级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进展,预计其它省份也将在未来几个月内陆续跟进。同时,全国近半数省份已启动开药异常提醒机制,部分省市如北京、天津、宁夏已实现全方面覆盖,其他多地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部署即将展开。
通过在医保结算端采集药品追溯码,可以使药品治理能力提级增效,实现药品来源信息清晰可追溯,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有很大效果预防假药的流通,真正让百姓买到保真药、安全药、放心药。
防止医保药品的非法二次销售:通过采集药品追溯码信息,可以在医保结算端实现药品来源信息的清晰可追溯,从而避免医保药品的二次销售,有效遏制了“职业收药人”倒卖医保药品的行为。
有效识别医疗机构的违规操作: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有助于识别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存储和使用的过程中的任何违规操作,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确保药品来源的透明和可追溯,为假冒伪劣药品提供了有力的打击手段,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随着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逐渐落实,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数据将被实时、精准地获取,基于此的智慧医保监管也将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智能化、全链条监管,医保监管盲区也将进一步被消除。